姑苏区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登录
申请人登录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官网人才落户申报平台(如无用户帐号和密码的,个人可登录中心官网自助办理注册手续)。
填报个人信息
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上传申报材料
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第二步:预审
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对预审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有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做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如需补充或调整材料的,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预审时间重新计算)。
第三步:档案调入及公示
档案调入
申请人人事档案不在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的,需从档案所在机构调入。预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调档函,中心官网可验证调档函真伪【打印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中心打印调档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申请人档案所在机构需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公示
对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通过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申报受理时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举报热线、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将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进入申报受理流程。
第四步:申报 受 理
自中心收到申请人人事档案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验,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说明原因。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后进入审核程序。
第五步:审核
对材料齐全的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中心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审核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有误的,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申请(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中心将及时向个人反馈信息,并说明原因。
第六步:户籍 迁 移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公安机关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