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城市清洁服务公司招聘环卫考核人员、垃圾分类督导员共8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01岗位:环卫考核人员,参与日常性的环卫管理辅助工作,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新村小区、公共卫生间、垃圾转运站等场所环境卫生质量的日常巡查;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协助处理上级批转、居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市容环境方面问题;参加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宣传教育和各类培训活动;执行并完成区环卫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02岗位: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业指导及联络工作,日常巡查小区内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配合各街道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体系,督促各街道各条线部门全面完成姑苏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二、招聘人数
01岗位:6人(女性2名,男性4名);
02岗位:2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环卫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不限(苏州需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体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犯罪等不良记录。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或有同类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
报名地址:广济南路288号金座大厦15楼。
2.报名者须对照《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面试
1.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录用和聘用
1.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并严格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需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录取人员享受环卫从业人员相关待遇(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十三薪、意外险等),实行错时上班。
咨询电话:6558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