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50名(男性),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50名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负责我市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大型活动安保和相关工作对象的看护等,需要上夜班。
二、报考要求
(一)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苏州市人力市场服务中心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于6月28日(周日)上午9:00—6月30日(周二)17:00登录:9090/PublicWeb/Pages/Public/Login.aspx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网络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苏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一)、《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附件二)、2020年6月以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1张一寸彩色照片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审核材料的时候,请报考者根据安排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并戴口罩,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出示苏城码,保持适当的距离。
审核地点:苏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住训楼一楼104办公室
(苏州市姑苏区司前街99号)
审核时间:7月6日—7月8日(3天)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电话:0512—65184076。
(二)考试
1.考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2.考生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俯卧撑和1000米。参加体测的人员应按照《体能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测。参加体测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于当天体测结束后公布于体测地点。根据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另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增加核酸检测和肺部CT,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录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合格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2)65184076
监督电话:(0512)65733027。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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