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是江苏省直管市,西接苏州,东临上海,是江苏省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连续多年位居中国百强县之首。为满足昆山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充实基层一线消防执勤备战力量,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本次招聘将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40名;
2、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10名。
工作地点: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岗位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指战员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 灭火救援战斗员年龄:18至25周岁。消防车辆驾驶员年龄:20至35周岁。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消防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B2以上等级驾驶证,有两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
(三) 身高165厘米以上,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体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协调性强,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政治审查合格,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五)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六) 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或对有专业特长和持有国家认可运动员证书的人员优先聘用,待遇从优。
(七)防疫要求
1、人员招录前,须登录“苏州公安微警务”公众号获取“苏城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28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
2、应聘人员近期不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经医疗机构专业指引核糖核酸检测,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的;
3、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的;
4、防疫期间无出入境、湖北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
5、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大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 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 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依据“昆山市合同制消防员工资标准“,按战斗员、副班长、班长、驾驶员等岗位分职分级分档执行,新入职队员转正后年到手工资不低于 7.5万元,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根据职务、等级档次、工作年限实现逐年递增。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安排食宿及被装和日常生活用品发放,标准参照执勤消防站消防员标准落实。
(三)年休探假不少于30天,每周根据中队执勤实力,可请假外出。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认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好后,将此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785398639@qq.com邮箱,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
2、报名时间:从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10日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6月22日至7月1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昆山市雁荡山路66号)八楼专职队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樊宸宏
固定电话: 0512-55115151
移动电话:13862673515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原件供报名时审验):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驾驶证;
3.相关特长专业证书;
4.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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