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是苏州大学与扬州大学教学医院,同时也是苏州市职业病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见文末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学历符合要求,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公示、体检、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市人才网、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日08:00 — 7月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szwy87806026@126.com;
咨询电话:0512-87806026。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登陆指定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后48小时内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城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报考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100%。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六)录取和聘用
医院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如出现缺额时,医院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四、本次为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公告由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7806026。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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